一、教学督导组职责:
教学督导组开展活动要坚持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师的教学工作,注重检查、评价、指导、提高。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查阅教学文件和学生作业、征求学生意见等形式,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检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可根据学生评教结果和学生工作会议对教师教学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教师进行不定期的多次督导,直至教师的教学工作符合要求。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提高本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改革方案,论证教学改革立项的可行性,对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进程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对本院课堂教学运行情况与教学评价提供指导与咨询;
3.对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提供指导与咨询;
4.对本院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为院领导提供指导性建议;
5.对我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进行审核、评议和监督;
6.检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待遇:
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听一节课并评议一次计1课时的工作量,其它检查性工作及相关会议每两小时计1课时,报酬在学期劳务津贴发放时加分。
三、教学督导组成员的组成
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由学院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或任讲师职称三年以上,教学评教连续三年良好或良好以上者,经督导组提议研究通过,可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担任校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学院的督导组成员。学院督导组成员的任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