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澳门新甫京娱乐娱城平台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严肃教学纪律,优化教学秩序,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全院教学及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是我院的中心工作,我院将牢牢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确保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院,确保全院的一切人力和物力首先服从并服务于教学工作的需要。行政及语音室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热情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第三条 要牢牢树立教学质量意识,增强教学改革意识。在确保我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一和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要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我院教学工作的永恒主题,视教学质量为我院的生命和生存之本。要积极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院以及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要求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课程体院,更新教学内容,实现各门课程及其内容之间的优化组合。在课堂教学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教给学生科学的思想方法,加强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 教学管理体制
第四条 设立院教学督导组,在院教学督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院教学督导组是全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以规范全院教学管理、推动全院教学改革以及促进全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为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调查、研讨、制定并审议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工作,对全院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最终决议。
第五条 我院教学工作在院教学督导组指导下,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并通过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的作用,统一调动各项资源为教学服务。
第六条 教研室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学校及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室教学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和总结执行情况。要合理分配和安排教学任务,合理选用合适的教材,积极组织和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即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师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即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此外,还要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及新甫京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教师是实施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的主体。分属各个教研室的教师应本着“严谨、务实、敬业”的精神,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积极配合教研室主任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反映,协调解决,事关教师个人与集体利益等重大问题,由学院及教研室共同做出最终决议。
第三章 对新教师的管理
第八条 严把引进人才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须引进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对引进人才进行严格考核,除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成绩,还要着重考核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差的坚决不进。
第四章 课程的安排
第九条 各教研室各门课程的安排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决定,教研室主任应根据教师学历、职称、教学经验与水平、教学特长、个人申请以及各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等来安排各门课程的教学,教师的个人意见可作为参考,有冲突时,个人应服从教研室的决定。有跨教研室的应在教研室之间相互协商解决,教研室在安排课程时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院召开教研室院长教学会议协商解决。
第十条 每门课设一名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长),负责该课程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决定每学期各门课的教学进度,统一安排课程期末考试事项,协助教研室主任选定及改用课程教材。
第五章 教学准备
第十一条 备课。各门课程教师均要认真研究专业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及教材,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各章节的重点、难点等,明确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努力做到教学内容先进、科学。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院,认真组织教学内容,编写讲稿、教案,编制、设计教学课件等。
第十二条 教师在授课前,必须认真填写“课程教学计划”,带同一门课程的由课程负责人召集所有任课教师认真研究教学计划的填写,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书面作业,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发展和全面提高,同时注意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要准备一式三份,于开学后第一周交教研室,经教研室院长及教学副院长审阅签字后,分别由院办公室和教师本人各保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
第六章 课堂教学
第十三条 教师应按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和课程表中安排的时间、地点按时上下课,不行随意更改。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数,若确有必要增减课时数,任课教师应向教研室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和教务处审定同意后,方可增减课时数。实际教学进度必须与计划相符。教师因公外出确需调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学院长审批,由教学秘书负责安排调课、补课等事宜。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办理补课手续或由院指派其他教师代课,无人代课时,教研室应说明情况,经院院长同意后进行适当处理。教师如遇突发事件不能赶到课堂上课,亦应尽最大努力提前通知教学秘书,以便及时安排。
第十四条 教师上课必须带齐应带的教学材料(教材、教案或讲稿、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教学记录本等),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室,进入教室要做到衣着得体,仪态端庄,举止文明。教师课堂用语用字要规范,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教师首次上课要向学生进行自我介绍,加强与学生的亲和力。教师要简要介绍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课程的基本内容、基本教学环节、教学方式和教学安排,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关掉一切通信工具,上课期间禁止吸烟。
第十五条 教师应刻苦钻研教材和教学方法,不断进行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有利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欲望,更多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使每位学生能从每门课中都能学到实实在在的知识和技能。课程教学改革一定要立足于课程本身的教学,不能脱离课程内容,不许加入大量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或从事大量与课程无关的活动,以至于延误了课程教学计划。另外,教师在课堂上不得介绍或宣扬思想不健康、较为低级庸俗的内容。在表达学术观点时也要慎重,避免过分的随意性。教师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尽量使用多媒体授课。
在语音室及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要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操作和使用设备,不得任意更改或删除计算机中的操作院统及相关应用软件,不得将与教学无关、不健康或带有病毒的文件拷入计算机。除了确属课程教学需要,不得随意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播放电影、音乐、flash动画等。
第十六条 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突出重点,明确难点和疑点;板书和多媒体教学有机结合,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注意使用合理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能力。
第十七条 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书面作业,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对学生的书面作业要进行认真批阅,作业要给出成绩或给出适当的评语或明显的标注。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或特殊问题要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反馈和讲解,学生的作业成绩要如实记录到教学记录本上,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批改过的作业,教师应要求学生予以妥善保管,以备接受检查,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教师对学生无故缺课,不交作业,上课迟到等现象,不得采取不管不问的做法,要及时进行管理、教育,要尽职尽责。
第七章 教材
第十九条 各类教材均由教研室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前提下做出决定,教研室主任在确定各门课的教材时必须认真研究,充分认识教材对于教学的重要性。要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多渠道征求来自教师及学生的意见,要考虑到学生水平、专业特性、教材内容、教材编写的科学性与内容的新颖性、是否获奖及获奖的级别以及是否被其它院校使用过与使用效果怎样等多方面因素。教研室主任填写好教材征订单后由院办公室汇总并交教学副院长签字验收方可上交学校教材科。
第八章 外教的管理
第二十条 原则上外教的教学任务由教研室主任安排,外教教学事务以及有关通知与联络等事项均由教研室主任及合作教师承担,因语言问题,教学秘书无法与外教交流时,教研室主任和合作教师应协同解决。对于我院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应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翻译成外文提供给外教。教学和纪律方面,要求本国教师做到的,外教也必须做到。课堂教学模式与设计上可以由外教自行控制,教研室及学院必须定期对外教的教学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出格或不切合学生实际做法,尤其是利用课堂教学宣扬违反我国国法或校规的政治言论或宗教思想的要即时制止,以免与正常教学偏离太远,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外教还必须参加所在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
第九章 考试考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甫京应在收到教务处下达的关于期末考试文件后即时通知教师命题,教研室主任应专门召开命题会议,认真布置和研究命题事宜,多人同带一门课的,由课程负责人牵头,各任课教师在一起认真协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题的命制。每门课均要命制A、B两套试题,命好题后将试题、答案和评分细则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方可交教务处制卷。
教研室主任在验收试卷时要认真仔细,既要查试卷内容和份量,还要检查试卷的格式规范性及打印的效果等方面问题,对不合乎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命制或进行修改,直至合格为止。必须严格命题纪律,考前不得有意给学生或他人泄漏试题,要力求避免试卷中出现各类错误。
第二十二条 新甫京全体教职工都要服从院安排,参加监考工作。监考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监考教师职责的要求去做(见有关考试须知及监考人员职责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应立即评卷。凡两人以上(含两人)任教的课程试卷应采取集体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评卷。评卷完毕要统一在网上进行登分和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然后将答卷按照教务处的具体要求进行装订并存放在教研室。考试后5-7天之内必须将成绩交院办公室,不得无故随意拖延。
第二十四条 考查课也一律要求使用百分制,以便使用考试统分和分析软件,从而获得更加合理的考核信息,可用于教学质量的检查及获得有用的教学反馈情况。
第十章 教学质量监控
第二十五条 成立新甫京教学质量督导组,教学质量督导组属教学咨询与评估机构,对院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性、课堂教学效果等。督导组的考核结果作为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除实行教学督导制外,学生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的相应测评和检查结果也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为表彰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教学质量优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凡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泄露考题,监考失职,评分时给分、送分以及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任务者,学院核实情况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再由学校按《河西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若有与学校有关文件不符或本办法没有涉及而学校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凡未尽事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会同院长、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等共同协商并拟定解决方案,对本细则进行即时修订,再由院教学督导组批准后执行。(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