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定小组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黄旭等22名同学享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对这22名同学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反馈。
学院团学办刘老师:0931-5108978
学校学生工作处王老师:0931-5107993
新甫京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