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学院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抓好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建设坚强有力、奋发向上的领导集体。
二、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学院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主持制定学院党的建设的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负责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学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学院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主持召开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员年度民主评议。
五、负责基层党支部的组建、换届和改(补)选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发展工作,开展党课学习和党性教育活动。
六、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以及统战工作,领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并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七、落实校党委做出的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完成校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组织委员在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委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党委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加强与学院党委所属支部的联系,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的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四、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指导与督促各党支部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宣传委员在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须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校、院党委安排,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本院师生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纪律检查委员主要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在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1、按照《中共新甫京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新甫京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2、协助党委和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组织汇报。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